一、出台背景
我市于2019年下发了《公主岭市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方案》(公政发〔2019〕12号)文件之后,省个转企领导小组和长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吉个转企〔2019〕1号)和《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意见》(长府办规〔2019〕2号)这两个文件中的部分扶持政策是我市《公主岭市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方案》中没有的。为加大对 “个转企”企业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其发展壮大,需要对(公政发〔2019〕12)号文件所涉及的个转企优惠政策进行补充。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提升企业质量,坚持强化服务意识、优化审批流程、加大政策支持,以“个转企”工作为纽带,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发挥各行管部门的主体责任,把“个转企”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坚持立足扶持企业发展壮大,促进经济发展。
(三)工作目标。为了使更多的“个转企”企业享受更多的优惠政策,确保吉林省、长春市的“个转企”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
三、文件依据
(一)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意见(吉政发〔2018〕22号)
(二)关于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吉个转企〔2019〕1号)
(三)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意见(长府办规〔2019〕2号)
四、主要任务
(一)加大政策宣传。全面贯彻落实吉林省、长春市“个转企”政策,开展多样化媒体宣传,持续提高“个转企”政策知晓度,提升个体工商户踊跃参与程度。
(二)加强培育联系制度、跟踪回访管理。建立全市“个转企”重点转企培育库和引导转企培育库。切实做好“个转企”培育联系和跟踪回访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回访服务活动,助力企业发展。
(三)创新服务方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指导“个转企”企业依法享受有关支持政策,推动制造业、服务业、新兴产业等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加大公司制“个转企”企业培育力度,引导企业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扩大规模,提高管理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考核机制。紧紧围绕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的“个转企”工作机制,对个转企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将“个转企”工作作为绩效考核依据之一。
(二)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工作协同,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推动“个转企”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
(三)加强督导落实成效。将“个转企”政策进行督导落实,确保“个转企”企业享受优惠政策。